关于2013年5月份工资中扣款的通知
轩岗矿区教育中心全体教师:
2013年5月份工资将于近日发放,现就5月份工资中所扣款项予以说明。
一、扣除2013年全年应缴住房公积金:
扣除金额=月工资总额×12(个月)×6%;
二、补扣2012年奖励性绩效工资中应缴住房公积金:
扣除金额=30%奖励性绩效工资×12(个月)×6%;
其中:第二项所扣款项往年没有扣除,从2012年开始每年予以扣除,所扣款项全部上缴到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。
特 此 通 知
原平市轩岗矿区教育中心计财科
2013年6月1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