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.请假制度:
1.中心工作人员请假一天,由分管领导批准,一天以上三天以下由常务副主任批准,三天以上七天以下由中心主任批准。七天以上一月以下由教育局人事股批准,一月以上三月之内由教育局分管领导批准,三个月以上由教育局长批准。
2.凡因公事需外出人员,一律到人事科登记备案。
3.每学期请假累计不得超过七天,超过天数年终扣除一定数额的绩效工资。
4.婚、丧、病、产假等特殊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执行。
二.签到签退制度
1.中心工作人员必须实行上下班签到签退制度。签到时间:
上午: (签到)8:00—8:30
(签退)11:30—12:00
下午:(夏季)(签到)3:00—3:30
(签退)6:00—6:30、
(冬季)(签到)2:30—3:00
(签退)5:30—6:00
2.凡无故缺签一次扣3元。每月由人事科汇总并公示,年终从本人绩效工资中扣除。
三.所有中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党员干部“五条禁令”、教育系统“十条禁令”和上班时间“八不准”的规定。
四.本规定从2012年5月9日开始执行
轩岗矿区教育中心
2012年5月8日